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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龙岩上杭县教育局招聘145名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2-04-01  点击量:8789次  分享至

为逐步改善小学教师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进一步充实幼儿园公办教师和中小学、职业中专学校紧缺学科教师以及学校会计和校医,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以及上杭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教育局等单位关于2012-2013学年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中专)教职工增补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综〔2012〕53号)文件精神,现就2012年公开招聘我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职业中专)教师和学校财会人员、校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1、小学教师职位:计划招聘45名,各学科的招聘名额为:语文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数学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英语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科学7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3名)、音乐7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4名)、美术7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3名)、体育8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4名)、信息技术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上述各学科中如有男性(或女性)应聘人员的少于相应的招聘人数,则该学科的剩余招聘名额用于女性(或男性)应聘人员。

2、特殊教育教师职位:计划招聘2名。

3、幼儿教师职位:计划招聘60名,根据报名条件要求的不同,分别按35名和25名两部分实施招聘。

4、中学教师职位:计划招聘6名,各学科的招聘名额为:地理3名,体育3名。

5、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计划招聘14名,各专业的招聘名额为:市场营销专业教师2名、金融专业教师1名、教育心理学专业教师2名、建筑专业教师6名、舞蹈专业教师1名、计算机专业教师2名。

6、学校财会人员职位:计划招聘6名。

7、校医职位:计划招聘6名。

8、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专用职位:计划招聘5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

4、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和师范类专业往届毕业人员须具有招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财会人员职位、校医职位的应聘人员以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应聘人员及个别职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相应职位的要求:

1、小学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须为: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学历或取得招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本科学历的人员,专业要求分别为:语文教师职位招收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历史专业及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毕业人员;数学教师职位招收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专业及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毕业人员;英语教师职位招收英语、英语教育、应用英语、实用英语专业及初等教育(英语方向)专业毕业人员;科学教师职位招收科学教育、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及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教师职位招收对口专业毕业人员。

(2)年龄要求在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特殊教育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须为: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人员。

(2)年龄要求在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招聘35名幼儿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须为:

(1)我县公办幼儿园(班)自主聘用且现仍在岗的教师(以2010年11月在册为准,下同)以及我县1996年县统一编内招聘但在2004年被解聘的原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幼儿教师;

(2)具有教师资格证。

(3)年龄要求在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我县同一公办幼儿园(班)连续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且现仍在岗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6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25名幼儿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须为: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人员、以及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或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音乐、舞蹈、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年龄要求在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同时符合35名幼儿教师职位和25名人员幼儿教师职位招聘条件的我县公办幼儿园(班)自主聘用教师,自愿选择其中的一类参加招聘考试。

5、中学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须为:

(1)具有对口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人员或取得教师资格证且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人员。

(2)年龄要求在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须为: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专业要求分别为:市场营销专业教师职位专业要求为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金融专业教师职位专业要求为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管理与实务;教育心理学专业教师职位专业要求为教育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建筑专业教师职位专业要求为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给排水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建筑电气化与智能化、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工程测量以及工程力学类相关专业;舞蹈教师专业要求为舞蹈;计算机专业教师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2) 年龄要求在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学校财会人员职位的应聘人员须为: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年龄要求在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校医职位的应聘人员须为:

(1)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其执业范围仅限内科、外科、儿科、预防保健及全科医学。

(3)年龄要求在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9、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专用职位的应聘人员须为:生源地在上杭的201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须为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龙岩市范围内户籍或生源毕业人员,职位条件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的,须为未正式就业毕业生(含2012年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后在各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人员、以及国有单位正式人员(不含本县机关及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现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不含2012年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小学教师职位、特殊教育教师职位、幼儿教师职位、中学教师职位以及职业中专教育心理学、舞蹈、计算机专业教师职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15日。(首先应确认您进入的是指定报考网站: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登入承载“201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考系统”的连接网址:http://jszk.fjzk.com.cn,并认真阅读网上报考须知)

2、小学教师职位、特殊教育教师职位、幼儿教师职位、中学教师职位报考对应专业的笔试。幼儿教师职位的报考人员应在网络报名表注明报考“报考幼儿教师职位35名部分”或“报考幼儿教师职位25名部分”。

3、职业中专教育心理学、舞蹈、计算机专业教师职位的应聘对象相应报考中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学音乐、中学信息技术职位的笔试。上述三个专业教师职位的报考对象除完成网上报考外还应在2012年4月16日前从报名系统中打印网络报名表并携带本公告规定的材料到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接受审核校验。

4、考生本人要对自己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我县将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二次审核校验。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二次审核校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学校财会人员职位、校医职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专用职位以及职业中专市场营销专业教师、金融专业教师、建筑专业教师职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2年4月17日至2012年4月23日的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上杭县临江镇人民路104号  咨询电话:0597-388712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专用职位报名时间延长至2011年5月30日

(二)应携带的材料:

应聘人员在二次审核校验、现场报名以及现场审核时必须提供以下相应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应届毕业人员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属龙岩市范围内户籍或生源毕业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含应聘对象信息的家庭户口簿、高中毕业证书、中专学历毕业人员提供初中毕业证书等),报考相关学科教师职位(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应聘人员及个别职位另有规定的除外)须提供大学在校学习期间的《学生学习成绩总表》。

2、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和师范类专业往届毕业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财会人员职位、校医职位的应聘人员以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应聘人员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

3、我县公办幼儿园(班)自主聘用教师以及我县1996年县统一编内招聘但在2004年被解聘的自收自支幼儿教师应聘对象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4、招聘35名幼儿教师职位应聘人员的网络报名表须经所在中心小学或中心校审核(在网络报名表上签署“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意见并加盖公章);1971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我县公办幼儿园(班)自主聘用教师,还须提供现所在中心小学或中心校出具的目前任教的公办幼儿园(班)连续工作年限的证明。

5、招聘25名幼儿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如取得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6、学校财会人员职位的应聘对象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校医职位的应聘对象还须提供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其执业范围仅限于内科、外科、儿科、预防保健及全科医学。

8、职位条件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的,未正式就业的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到证,在各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关系代理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人事代理协议书,已在国有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9、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专用职位应聘对象须提供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签订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10、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11、小学教师职位、特殊教育教师职位、幼儿教师职位、中学教师职位应聘人员在二次审核校验时还须提供网络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学校财会人员职位、校医职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专用职位以及职业中专市场营销专业、金融专业、建筑专业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现场填写《2012年上杭县中小学(含职业中专)教职工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三)考务费:

1、所有招聘职位的考务费均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精神,按每人每报一个职位80元的标准收取。

2、小学教师职位、特殊教育教师职位、幼儿教师职位、中学教师职位以及职业中专教育心理学、舞蹈、计算机专业教师职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考时完成网上缴费。

3、学校财会人员职位、校医职位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专用职位以及职业中专市场营销专业、金融专业、建筑专业教师职位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到县教育局财务室交缴。

4、应聘人员报考缴费后,不论是否在该考点参加考试,所收费用均不予返还。

5、按省人事厅闽人发[2007]217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须盖提供单位的公章)。

(四)加分申报:

符合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到县人事局领取),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县人事局审核批准,逾期不予补办。

四、招聘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1、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采取100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专用职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2、小学教师职位、特殊教育教师职位、中学教师职位、幼儿教师职位以及职业中专教育心理学、舞蹈、计算机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其中小学教师职位、特殊教育教师职位、中学教师职位、幼儿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参加对应专业的公开招聘笔试;职业中专教育心理学专业、舞蹈专业、计算机专业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对应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中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学音乐、中学信息技术专业的公开招聘笔试;学校财会人员职位、校医职位以及职业中专市场营销专业、金融专业、建筑专业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参加上杭县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1、小学教师职位、特殊教育教师职位、幼儿教师职位、中学教师职位以及职业中专教育心理学、舞蹈、计算机专业教师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时间:2012年5月5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学校会计职位、校医职位和职业中专市场营销专业教师、金融专业教师、建筑专业教师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时间:2011年5月12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所有职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准考证发放:

1、小学教师职位、特殊教育教师职位、幼儿教师职位、中学教师职位以及职业中专教育心理学、舞蹈、计算机专业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通过网络审核后在考前一周自行通过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

2、学校会计职位、校医职位以及职业中专市场营销专业、金融专业、建筑专业教师职位应聘人员的《笔试准考证》于2012年5月11日下午发放,请应聘人员于当日下午3:30-5:00到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3、所有职位的面试对象持《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

(1)小学教师职位、特殊教育教师职位、幼儿教师职位、中学教师职位以及职业中专教育心理学、舞蹈、计算机专业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内容按《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学前教育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

(2) 学校财会人员职位笔试内容为《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知识;校医职位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和学校卫生防疫、卫生保健知识;职业中专市场营销专业、金融专业、建筑专业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

2、面试

(1)小学教师职位、特殊教育教师职位、幼儿教师职位和中学教师职位以及职业中专舞蹈专业、计算机专业教师职位的面试形式及内容参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进行。

①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教师职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说课内容为上杭县小学现行教材中的一个课时。备课时间50分钟,说课时间15-20分钟。

②特殊教育教师职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说课内容为上杭县特殊教育学校现行教材中的一个课时。备课时间50分钟,说课时间15-20分钟。

③面向我县公办幼儿园(班)自主聘用教师以及我县1996年县统一编内招聘但在2004年被解聘的自收自支幼儿教师中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的人员(招聘35名部分),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内容为福建省幼儿园大、中、小班教师教育用书《领域活动指导》中的一个课时。备课时间50分钟,说课时间15-20分钟。

④面向社会招聘的幼儿教师职位(招聘25名部分)面试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说、唱、弹、跳、画等方面的基本功。

⑤中学教师职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说课内容为上杭县中学现行教材中的一个课时。备课时间50分钟,说课时间15-20分钟。

⑥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教师职位和职业中专舞蹈专业、计算机专业教师职位面试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对应学科的基本技能。

(2)学校会计职位、校医职位以及职业中专市场营销专业、金融专业、建筑专业、教育心理学专业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结构性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其综合素质。

(五)考试程序:

1、笔试:报考人员先参加相应职位所要求的笔试;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经县人事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由高分到低分的依次排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的 1:3比例确定相应招聘职位(专业)的面试对象,相关职位(专业)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参加面试;

3、如果相关职位(专业)笔试的参加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合格线另定),方可进入面试;如果参加面试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的,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必须合格,方可进入考核和体检。

4、面试工作统一由上杭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5、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上述要求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被认定为按零分处理或试卷作废处理等,不再作为面试或体检考核对象。

6、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个人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双重验证后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参加县组织的招聘笔试及面试成绩以及上杭县教职工公开招聘的其他有关事项均通过“中国?上杭 教育信息网”(注册域名:fjshjy.net/shjy.gov.cn/shjy.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上述比例折算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各职位(专业)的体检对象,相关职位(专业)确定的体检对象最后1名若有相同成绩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为先,若学历又相同无法确定人选的,则对同分数者另行组织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

1、体检由上杭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考资格。

2、 体检参照现行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专业)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上杭县教育局负责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专业)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2、考核对象须在接到考核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属上杭县生源的往届师范类毕业人员到上杭县教育局、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到上杭县人事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查询本人档案存放情况,属外县生源的到相应的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保管机构查询;如考核对象的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在上杭县教育局以外单位保管的,须在上述期限内到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20天内按档案转递的规定将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转到上杭县教育局。

3、考核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由上杭县教育局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出具调档函,考核对象应在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后20日内按档案转递的规定将个人毕业生档案转到上杭县教育局。

4、考核对象须在接到考核通知20天内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的证明。

5、因个人原因逾期档案及证明未送达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和招聘资格;如公安机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属于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考核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六、聘用程序

1、上杭县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各职位(专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上杭县教育城乡网”(网址:http://www.fjshjy.net)的公告公示栏目以及上杭县人事局、上杭县教育局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天。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上杭县教育局确定为相关职位(专业)招聘人选并报上杭县人事局审批。经上杭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人员就业或调配手续,并按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3、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4、招聘人选从上杭县人事局审批同意招聘之日起30天内因本人原因未按规定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职位(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5、招聘人选为应届毕业生的,待正式毕业后按上述程序和要求办理招聘手续。

七、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全部职位的招聘人员均为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享受与本单位同条件人员的相同待遇。招聘人员中无法出具报到证的,以工人身份聘用,实行以工代教。

2、招聘人员的安排:

(1)小学教师职位招聘人员安排在农村小学任教。

(2)特殊教育教师职位招聘人员安排在县特殊教育学校任教。

(3)面向我县公办幼儿园(班)自主聘用教师以及我县1996年县统一编内招聘但在2004年被解聘的自收自支幼儿教师中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的聘用人员工作安排:被招聘的公办幼儿园(班)自聘教师安排在原任教的公办幼儿园(班);被招聘的1996年编内招聘但在2004年被解聘后现又未被公办园(班)自聘的自收自支幼儿教师安排在我县农村幼儿园任教。

(4)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职位的聘用人员安排在我县农村幼儿园任教。

(5)中学教师职位招聘人员安排在农村中学任教。

(6)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招聘人员安排在县职业中专学校任教。

(7)学校会计职位招聘人员安排到农村学校担任会计工作。

(8)校医职位招聘人员安排到我县缺少校医的学校担任校医工作。拟聘对象中考试总成绩第一名者安排到县职业中专学校工作。

(9)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安排在城区中学任教。

八、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规定处理。如在办理调配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前发现并查实属于不得招聘的,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相关职位(专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如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发现并查实属于不得招聘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不再递补人员。

上杭县人事局

上杭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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